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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发布房产新政!什么是共有产权房?官方问答,一文读懂!
2021年07月22日 22:20   浏览:956   来源:临平讯息

2021年7月21日,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发布了《杭州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在杭州市政府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这也意味着,杭州版的共有产权房终于要来了。


今天上午,浙江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最新的政策问答,关于网友们关心的问题,大部分都有官方解释,一起来看!




以下是官方政策解读!


▌1、什么是共有产权房、与商品房同权吗?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限定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处分权利,面向符合条件的市区户籍和稳定就业的非市区户籍家庭供应,实行政府与购房家庭按份共有产权的保障性住房。


通俗地讲,就是你和政府共同拥有这套房的产权,不动产证上会注明你的比例。


▌2、住共有产权房,小孩能上对应的公办小学吗?


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享有与购买商品住房同等的公共服务权益。这自然包括子女在对应学区上学的权益。


▌3、共有产权房的地段好不好?


共有产权房有三种筹建方式:一种是划拨土地集中新建;一种是出让土地集中新建,按照“限房价、定份额、竞地价”的原则,公开出让住宅用地集中新建;还有一种是既有房源转用,具备居住条件、位置适宜的政府房源、拆迁安置房、商品房或其他社会房源按规定程序也可转化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在选址上,结合杭州“一核九星”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等配套较为齐全的区域


▌4、购买共有产权房要什么条件


市区户籍购房家庭申请一般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主申请人具有市区户籍一定年限以上

(二)购房家庭合本市限符购政策,且一定年限内在市区无房

(三)单身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含)

(四)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非市区户籍购房家庭申请一般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主申请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

(二)主申请人申请前在市区累计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一定年限;

(三)购房家庭符合本市限购政策,且一定年限内在市区无房;

(四)单身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含);

(五)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主申请人具有市区户籍但未满一定年限的购房家庭申请一般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需同时符合非市区户籍购房家庭准入条件中第(二)、(三)、(四)、(五)项条件。


无房核定的范围包括:申请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市区不动产登记的房产、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承租的公有住房(福利分房)、批地建房、已签订征收(拆迁)安置协议未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房产等。


▌5、共有产权房能买几套?价格怎么定?


一户购房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保障。

在划拨土地建设的共有产权房中,购房家庭产权份额比例不低于50%且不高于80%。也就是说,200万元的房子,你可以出100万元到160万元。


划拨土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项目的销售基准价按同地段、同类型商品住房市场价格合理优惠后确定。出让土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项目销售基准价为出让时限定的房价,购房家庭按照销售基准价对应的确定份额比例支付房价。


▌6、共有产权房面积多大?能不能按揭?


杭州共有产权房户型以中小套型为主但套型设计功能布局合理,能有效满足居住需求。一些由既有房源转成共有产权房的,可能会有大户型

我们可以参考一下北京,最初规定中心城区的共有产权房面积不大于90m2,但在今年2月,北京出了一个修订指导意见,中心城区共有产权房最大面积提升到100m2。


杭州共有产权房实行配售摇号制度申购成功后,购房家庭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资金等购房贷款,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交付使用后,购房家庭承担整套住房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及使用过程中全部管理责任和义务,全额缴纳所购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行使物业管理的表决权。


▌7、共有产权房怎么交易?要限售吗?


购房家庭取得不动产证满5年的,可向代持机构提出一次性增购政府份额的申请,增购后住房性质转为商品住房,权利性质调整为出让,出让年限为70年,自非税收入票据填发之日起算。证书附记需取得原不动产证满10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购房家庭取得不动产证满10年的,可将其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份额上市交易。代持机构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其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方可向他人转让。购房家庭、代持机构按照各自产权份额获得转让总价款的相应部分。转让后,住房性质转为商品住房,划拨土地性质调整为出让。


▌8、要是买了共有产权房,离婚了怎么办?


购房家庭需退出保障的,可向代持机构提出回购其份额的申请,由代持机构进行回购。


取得不动产证未满5年的,回购价款为原销售价款加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如市场价格低于上述价格的,以市场价格回购


共有产权房因继承、遗赠、离婚析产而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房产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限制交易期限从原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计算。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在不动产权证上注记产权转移原因、所占份额、准予上市交易时间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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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浙江在线、浙江省人民政府官网,由新杭州人公众号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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