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注意啦!
近日,浙江省政府印发了
《关于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
对工伤保险作出重大调整!
自2024年1月1日起
工伤保险政策浙江省统一
具体参保范围、费率政策、
缴费基数和待遇标准…
都有哪些新变化呢?
快来一起了解下吧
《关于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
图源:浙江省人民政府
《实施意见》提出,以全省统一工伤保险政策为核心,建立公平、规范、高效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管理体系,全浙江省参保范围、费率政策、缴费基数和待遇标准统一,确保基金长期平稳运行等总体目标。
统一参保范围和对象
各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按项目方式参加工伤保险,并严格落实“先参保、后开工”制度和动态实名制管理。
统一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
从2024年1月1日起,浙江省一类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按国家标准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新参加工作、重新就业和新建用人单位的参保对象,当年月缴费工资按用人单位确定的月工资收入计算。
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或康复期间的伙食补助费、转外治疗或康复所需交通食宿费等待遇支付标准严格按照《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工伤保险待遇中涉及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的,统一按上年度全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标准执行。
针对工程建设项目工资收入分配特点,对相关工伤保险待遇中难以按本人工资作为计发基数的,适当参照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
大家可能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比较熟悉,对工伤保险相对陌生,小惠整理了几个工伤保险咨询比较多的问答提供到大家参考。
工伤保险五问五答
01
工伤认定有时间限制吗?
有。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以及因特殊情况经市、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延长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02
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03
治疗工伤的各项费用怎么结算?
协议机构与经办机构已实现直接联网结算的,由经办机构根据规定进行网上审核;
协议机构与经办机构未实现直接联网结算需申请手工报销的,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收费票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病历资料等。
04
伤情稳定后就可以享受伤残补助金吗?
不是。职工发生工伤、经工伤医疗伤情稳定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按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所以,伤情稳定后,还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才能视情况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05
工伤期间只能领最低工资吗?
不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关于工伤认定和待遇
大家还有哪方面问题呢
比如:上班途中出意外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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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省政府,杭州人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