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州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符合杭州购房资格的人士可以参加杭州摇号,主要分为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
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方可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本市户籍已婚居民家庭落户满5年限购区域内限购2套住房。
本市户籍已婚高层次人才家庭二套房也受5年落户时间限制
户籍由外地迁入桐庐、建德、临安、淳安四县(市)未满5年的居民家庭,自户籍迁入之日起满2年且在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方可在杭州市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并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
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方式落户本市的,须满3年方可作为独立购房家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属于新落户杭州户口,需要落户满5年可以购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4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48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自2018年6月27日起,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出售住房。
限购范围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高层次人才无社保和落户要求,杭州无房,可以享受人才优先购房政策。落户满5年,已婚家庭,限购2套,购买第二套不再享受优先购房政策。
临安区不限购。
3月3日上午,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新政,购买法拍房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
二、杭州购房贷款政策
2017年3月29日起,杭州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和商业性住房信贷政策。
进一步严格公积金贷款认贷标准,在市区范围内,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
一是进一步调整信贷首付比例,在市区范围内,对于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二是要求各商业银行严格审核借款人还款能力,严格落实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等政策要求,对已成年、未就业、无固定收入且还款资金来源于其他共同还款人的借款人,可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三是严格审核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来源,严禁各类“加杠杆”金融产品用于购房首付款。
三、杭州买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实行按人、按户限额制度的。职工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职工及其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可贷额度按人分别计算,且合计最高可贷额度为100万元。
个人可贷额度=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15倍(目前我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和富阳区倍数定为15倍)。
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是指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末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的平均数,计算公式为: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近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末余额合计数/月数。
个人可贷额度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至千位,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职工及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每户最高贷款限额为100万元。
具体可贷额度同时根据职工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杭州买房贷款利率
2022年1月20日,1年期LPR为3.7%,5年期以上LPR为4.6%。值得注意的是,1月LPR实现“双降”,是继2020年4月后,时隔21个月LPR再次迎来下调。
春节假期过后,杭州首套、二套房按揭利率均迎来下调。目前,各大银行首套房利率基本稳定在5.6%~5.65%,个别银行在购买理财、保险等产品的基础上,最低可以做到5.5%,二套房利率则普遍在5.85%左右。
同时,银行放款速度也明显加快,个别银行放款周期只需要5个工作日。
某金融业从业人员表示:“接下去,房贷利率还将持续处于下行通道。”
房产专家荆海燕则认为:“利率的回归是必然趋势,一是能更好的支持合理的购房需求,二是目前首套、二套利率都与去年最低点还存在比较大的空间,尤其是在浮动加点上还没降到位,会继续下行。”
伴随着利率的下调,杭州二手房市场也有回暖迹象,从近期的成交量来看已有回升,但相对缓慢,接下去是否会有明显提升,3月份又是否会迎来二手房市场的小阳春呢?
五、杭州买房税费缴纳政策
六、杭州二手房购房
符合杭州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可直接购房二手房,不需要参加摇号,购房之后可以直接过户,办好房产证。
刚刚过去的2月份,在春节和疫情的双重影响下,杭州市区(含富阳不含临安,下同)仅成交了1934套,继2020年2月之后又一次跌破2000套。
与此同时,杭州市区二手房挂牌房源突破17万套大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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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杭州新房购房摇号
自2018年4月4日起,杭州市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新申领预售许可商品住房项目,应采取公证机构主持摇号方式开展销售工作。
符合杭州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并在项目当期进行意向登记的家庭,可参与摇号选房。
1、明确高层次人才家庭在杭州只能享受一次优先购房资格,且自房屋网签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2、单价3.5万元/平方米以内新盘,向无房家庭倾斜的比例不低于50%。
3、同一时间段,一个人只能登记一个楼盘,不能同时登记两个楼盘,直到摇号结果出来,才能进行下一次登记。
1、取消提前交契税。
2、父母投靠落户杭州,须满3年才能取得购房资格。
3、调整“无房家庭”认定标准,30周岁以上未婚单身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的购房人,离异单身满3年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的购房人,可认定为无房家庭。
4、针对热点楼盘,无房家庭房源倾斜比例达到80%,无房家庭以优先购买方式取得的住房,自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限售5年。
1、进一步加强住房限购
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将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赠与他人的,赠与人须满3年方可购买限购范围内住房;受赠人家庭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不含遗赠)。
2、进一步加强住房限售
本市限购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中签率小于或等于10%的,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以优先购买方式取得的热点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3、进一步加强税收调节
本市限购范围内,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
4、完善无房家庭认定标准
2018年4月4日后转让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可认定为无房家庭。
5、完善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政策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高层次人才转让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须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方可享受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注:热点商品住房项目,有三个认定标准:一是该楼盘是否有过万人摇记录;二是同一区域内同价段楼盘,是否有过万人摇记录,三是公开销售中签率小于或等于10%的新建商品住房。
1.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方可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4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48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
2.本市限购范围内,自2021年8月5日起,新领取预售证的商品住房项目,开发企业应采取公证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并按序售房,购房意向登记家庭数少于2户(不含)的,在优先确保购房意向登记家庭购房需求的前提下,开发企业可自行销售。
3.本市限购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时,购房意向登记家庭数与公开销售房源数的比例大于或等于10:1的,无房家庭、普通家庭分别按社保缴纳月数从多到少排序,高层次人才家庭先按B、C、D、E人才类别从高到低排序、同一类别人才再按社保缴纳月数从多到少排序,以一定比例入围公证摇号。多个购房意向登记家庭均达到入围最低社保月数的,一并入围摇号。购房意向登记家庭社保缴纳时间自2006年1月起算,按购房家庭成员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
具体新房购房流程可以点击右边链接《杭
八、杭州新房摇号常见问题
自2018年4月4日起,杭州市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新申领预售许可商品住房项目,应采取公证机构主持摇号方式开展销售工作。
1、为什么要公证摇号公开销售?
答:近期杭州房地产市场部分商品房销售出现价外加价、捆绑搭售、炒卖房号等违规行为,对于我市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带来较为不利的影响。
对此杭州市政府高度重视,一方面房管、公安、物价等部门联合出击,集中查处了一批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并进行公开曝光,另一方面借鉴相关城市经验,采取“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措施,以进一步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长效监管。
2、哪些地方的项目要进行公证摇号售房?
答:市区范围(包括上城、下城、江干、西湖、拱墅、滨江、下沙、之江、萧山、余杭、大江东、富阳、临安)。
3、市区所有项目都要进行公证摇号吗?
答:2018年4月4日后取得预售证的商品住房项目中,意向客户登记数超过推出房源数的,应当公证摇号售房;意向客户登记数少于推出房源数的,不需要公证摇号售房。
4、商品住房摇号和销售由谁组织?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商品住房销售工作的实施主体,公证机构主持摇号工作,房管和司法部门进行指导监督。
5、怎么理解“一次性公开销售所有准售房源”?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当期预售证准予销售的所有商品住房房源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不得分批销售。
6、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参加摇号?以家庭为单位还是以个人为单位?
答: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并在项目当期进行意向登记的家庭,可参与摇号选房。
7、什么是“无房家庭”?
答:(1)2020年7月2日起,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家庭,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认定为“无房家庭”),针对户籍在我市非限购范围内(临安区、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的购房家庭,增加“在意向登记之日前一年起已在我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的要求。
(2)2020年9月4日,杭州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中调整了无房家庭认定标准,明确30周岁以上未婚单身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的购房人、离异单身满3年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的购房人,可认定为无房家庭。
(3)2021年1月27日新增一类无房家庭,2018年4月4日后转让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可认定为无房家庭。
8、“无房家庭”会得到怎样的倾斜?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提供一定比例的房源专供“无房家庭”购买,具体比例由开发企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项目销售方案中明确。
单价3.5万元/平方米以内新盘,向无房家庭倾斜的比例不低于50%,针对热点楼盘,无房家庭房源倾斜比例达到80%。
9、公证机构主持摇号活动具体如何开展?
答:公证主管部门将于近期制定相关公证业务规范,明确有关事项。
10、摇号选房后能换人购房吗?
答:不能。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严格确保选房结果与网签名单一致,不一致的不得报送网签,房管部门不予办理网签备案手续。
11、摇到了号不选房,或者选了房不购买会怎么样?
答:中选后放弃选房、购房达二次的家庭,自放弃选房、购房之日起3个月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接受其购房意向登记;中选后放弃选房、购房达三次(含)以上的家庭,自放弃选房、购房之日起6个月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接受其购房意向登记。
另外,摇号除摇出中选家庭外,还同时摇出候补家庭及其排序。因前序家庭放弃选房、购房而产生的剩余房源,由包括候补家庭在内的后序家庭按序选房、购房。
12、非住宅要实行公证摇号吗?
答:办公、商业等非住宅可不实行公证摇号销售。
13、杭州限售政策
答:中签率小于等于10%的楼盘,限售5年(取得房产证日算起)
高层次人才(A、B、C、D、E类高层次人才享受有限购房)限售5年(网签日算起)
无房家庭在认定的“热门楼盘(红盘)”享受80%房源倾斜购房的,限售5年(取得房产证日算起)
九、杭州新房最全板块限价地图
十、杭州新房线上选房流程
十一、杭州历年房子限购政策变化
2010年4月,新“国十条”出台,首次提到限购。
2011年2月,“杭八条”出台,杭州首次限购,二套房首付6成,禁购第三套房
2013年12月,二套房首付比例提至7成
2014年7月29日,萧山余杭全面解禁,主城区140m2以上不限购
2014年8月,全面松绑。二套房首付回到6成
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官方微博发文称:“为充分发挥市场在楼市调控中的主导作用,经研究,报市政府同意,从2014年8月29日零时起,购买杭州主城区14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不再提供住房情况查询录。”这也就意味着,历时4年的杭州限购政策正式成为历史!
2016年
2016年9月,重启限购,暂停购房落户。在市区限购范围内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
2017年
2017年3月2日,扩大限购范围,本市户籍家庭限购2套、单身限购1套,外地户籍社保或者个税需要3年内连续2年缴纳,限购1套。
2017年3月7日 · 不认可临安等四县市社保,外地购房者通过在临安、桐庐、建德、淳安四县市社保购房,档案馆不再认可。
2018年
2018年4月4日,实施新房摇号政策,定义无房家庭。杭州实施公证摇号方式销售新建商品房。
2018年6月,暂停企业购房
2019年
2019年6月29日,限地价限房价,双限时代正式降临,杭州市区8宗地块发布挂牌公告,出让条件中首次设置了“限房价、限精装价”。
2020年
2020年7月以前并没有对个人的限售约束。
2017年“330政策”中,明确了企业在2017年3月29日后签订合同购买杭州限购区域内住房的,自企业取得不动产权证起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转让。
2020年7月2日,新增无房家庭认定、人才优先选房和5年限售,在本市以高层次人才家庭优先购房方式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自房屋网签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明确一户购房家庭同时只能参与一个新建商品房项目的购房意向登记。
2020年9月4日, 杭六条:加大无房家庭倾斜,办理不动产权证之前不得缴纳契税;老人投靠落户需要满3年才有购房资格。
2021年
2021年1月27日,限购升级、新增无房户家庭认定
限购升级: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而是规定将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赠与他人的,赠与人须满3年方可购买限购范围内住房,受赠人家庭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
限售&热点楼盘升级:摇号中签率≤10%的楼盘,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热点楼盘,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二手房增值税免征年限从2年改成5年。
新增无房户家庭认定:2018年4月4日后转让房产,满3年无房的家庭 。
人才购房:高层次人才转让限购范围内住房的,须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方可享受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
2021年8月5日,杭州的楼市政策已经达到了史上最严。
加强住房限购。一是规定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方可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二是规定非本市户籍家庭,在购房之日前4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48个月,方可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十二、借名买房代持协议无效
由于当前杭州楼市新房和二手房差价较大,摇到新房就相当于中了一次彩票大奖。为了提高新房中签率,一些购房者甚至全家总动员,恨不得将七大姑八大姨所有亲戚的购房指标借个遍。
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一份判决书,首次认定借名人(实际购房人)与出名人(出让购房指标人)为规避国家限购政策签订的《房产代持协议》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值得一提的是,这也是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借名买房代持协议的合法性进行首次认定。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判决,无疑给了那些借名买房的炒房客敲响了警钟。
案情并不复杂。2013年,借名人徐某与出名人曾某约定,将徐某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曾某名下。2016年,由于曾某无法清偿担保债务,遂被债主起诉至法院,要求将曾某名下的房产强制执行(司法拍卖)。徐某根据代持协议向法院提出异议,主张自己才是房子的实际所有权人。
最高人民法院最终没有采信徐某的主张,而是判定代持协议无效。为何这样判?判决书是这样解释的:如果司法不对规避限购政策的行为加以限制,则无异于纵容不合理的购房需求,将会导致投机性购房需求快速增长。放任不诚信的当事人通过规避国家政策红线来获取不当利益,不但与司法机关维护社会诚信和公平正义的职责不符,进而阻碍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有效落实,影响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损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一言以蔽之,借名买房行为公然违背了公序良俗,即便代持协议是双方意识的真实表示,但也不会得到法律保护。这个道理理解起来并不困难,只要是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或者公序良俗,法院可以判定协议无效。
按照目前杭州的政策,只要是红盘以及中签率低于10%的楼盘,就要限售5年(以办出产证时间为准)。如果从买入开始起算,七八年之后才可以入市交易,这么长的时间内很难保证出名人不会出现一些变故。
还有一种风险,由于房产增值过大,出名人反悔了。此前有消息称,刚挂牌的一套奥体红盘二手房,就牵涉到了这样的纠纷。该房系姨妈于2018年借用外甥的指标所购,当时的单价不到5万元/㎡,如今早已突破10万元/㎡。外甥认为姨妈当初给的“好处费”太少,要求增值部分一人一半。在这一要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外甥遂愤而将该房挂牌转让。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面前,有时候亲情真的薄如纸!
因此借名买房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