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导则(试行)的通知>》(浙建[2021]12号)关于对公租房保障对象做好资格年审及动态管理的要求,现对临平区新就业大学生、创业人员受理审核工作通告如下:
杭州市临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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