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积分申请和落户应用需分开办理
开始申请前,请先确认你的《浙江省居住证》处于有效状态,你的实际居住(自购房或租赁住房)地址与居住登记及居住证的地址一致。特别提醒变更居住登记地址后还需要及时变更居住证的地址,不一致的会影响你的“住所”指标加分情况和积分应用结果。
积分落户五步全流程
申请方式—现场窗口申请
由于相关系统调整,微信公众号“新杭州人家园”上的积分申请通道已关闭,线上受理将迁移至“警察叔叔APP”上,开放时间请关注“新杭州人家园”相关推送。
提交积分申请后,相关信息就会流转到您居住地的积分管理部门,系统会根据您提交的材料流转至相应的审核部门进行审核赋分,请确保您填写的联系电话保持畅通,以便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与您联系确认。
如对核定的积分有异议的,您需在7个工作日内持《居住证》到积分窗口或区级流口办提交异议核查申请,居住地的流动人口管理部门会在15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完成核查并反馈。
通过积分管理部门公布的网络平台或积分受理窗口打印积分有效凭证。
申请条件:持有杭州市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在2022年的10月30日(含)前总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非本市市区户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