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租房实物配租?
登记家庭范围是哪些?
小编就大家关心的常见问题
进行解答
赶紧来看看!
答:根据《临平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实施办法》,公租房保障方式包括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两种。公租房实物配租是指将公租房实物房源租赁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租金按照公租房租金保障标准计算收取。
答:本期公租房实物配租登记家庭范围为临平区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资格在有效期内的家庭。包括第一档,社会救助住房困难家庭(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城镇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第二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第三档,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第四档,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答:申请家庭可由主申请人登录“浙里办”,搜索“临小住”,进入“公共租赁住房-实物报名登记”模块,点击“确认登记”进行在线登记。也可由主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临平区市民之家(临平区南大街265号)1楼C20窗口进行线下填表登记。
答:不接受。本期实物配租仅接受临平区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资格在有效期内的家庭申请,即由货币补贴申请转为实物配租。
答:对于10月27日17:00前已提交货币补贴保障资格申请材料,但尚未通过审核的人员,可在本期实物配租报名期间到市民之家1楼C20窗口线下填报报名登记表。
答:登记公示结束后,通过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本期公租房实物配租分批次进行摇号选房,批次顺序如下:第一批,优先保障家庭;第二批,其他保障家庭。一人户、二人户家庭可申请一居室,三人(含)以上户家庭可申请二居室及以上。摇号选房结果将在“临平住建”微信公众号公布。
答:纳入选房范围的家庭中有成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保障,优先保障家庭纳入第一批摇号选房:
①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已满70周岁(需提交已满70岁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家庭成员中有患一至二级智力、精神、下肢、视力残疾的人员,并持有残疾证(需提交家庭成员的残疾证复印件);
③符合市住保房管局《关于完善三孩家庭公租房保障工作的通告》(2022年8月5日)相关认定条件的三孩家庭(提供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或出生证明);
④根据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应当予以优先保障的其他情形(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申请人需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临平区市民之家1楼C20窗口进行审核。
答:可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公租房实物配租登记的保障家庭或参与本项目登记但未纳入选房范围的保障家庭,继续享受公租房货币补贴,不影响日后其他项目实物配租登记。
答:纳入本项目选房范围的保障家庭,选房后放弃承租的,其保障资格终止,货币补贴次月起停发,并计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档案且两年内不得享受我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
答:纳入本项目选房范围的货币补贴保障家庭,配租前可继续领取货币补贴,配租后自签订租赁合同次月起停发补贴,其保障资格由货币补贴转为实物配租,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的保障期限合并计算。
答:本次房源为精装现房,需自行配备空调、电视机、冰箱、洗衣机、家具等入住,预计可入住时间为2023年12月(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
答:承租人凭已签订的公租房租赁合同,向所在小区物业申请租赁车位。
答:纳入本期项目配租范围并办理入住手续的保障家庭,目前暂无法调整房源。
答:不能。享受实物配租保障家庭不得转化为货币补贴。
答:后续区住建局将视房源情况和实际需求,不定期在“临平住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实物配租登记通告,敬请关注。
答:发布本期公租房实物配租登记通告——纳入实物配租登记范围的家庭按规定参与登记——资格审查——本期登记家庭公开摇号确定登记家庭选房顺序——组织公租房选房活动(详见后续选房公告)。
答:摇号选房、合同签订等有关事宜由临平公租房公司组织开展,敬请关注后续摇号选房公告。
政策咨询电话:
0571-89186505、89186527
房源(含车位)、摇号选房咨询电话:
0571-86329317、89230130
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一审|刘 燕
二审|张一宁
三审|汪 洋